會員會章

會員會章
 

第一章 總則

一、本會定名為“安省中國美術會”(以下簡稱本會)英文註冊為ONTARIO CHINESE ARTISES ASSOCIATION, 經在安省政府註冊持有第525177號註冊執照。

二、本會會址設於: 3838 Midland Ave., Unit# 102, Scarborough, Ontario, Canada M1V,5K5

三、本會為不牟利之學術團體,以聯絡美術界人士硏究及介紹中國美術,以促進多元文化之交流,對社會作有意義之貢獻為宗旨。

第二章 會員

四、贊同本會之加拿大公民、永久居民或海外人士。 (1)從事美術工作者。 (2)對美術有興趣者。由本會會員二人介紹,填表申請加入本會。

五、(1)申請入會之人士,經董事會會見審查通過,依章繳交入會費後,即為本會會員。 (2)會員入會費數額,董事會因應需要可酌予調整。

六、對本會有特殊貢獻,或熱誠贊助本會之人士,本會得贈予永遠榮譽會長、永遠名譽會長、永遠名譽顧問、當屆名譽會長、或名譽顧問等榮銜。

七、第六條所列人士,由會員大會授權當選之新任董事會,就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,依擬訂之捐款辦法,遴選聘任之,得列席各種會議。

(一)永遠榮譽會長:捐款一萬元或以上者。
(二)永遠名譽會長:(1)捐款六千元或以上者。 (2)曾任兩屆會長或三屆副會長者。 (3)曾連任董事滿十五年或以上而有貢獻者。
(三)永遠名譽顧問:捐款四千元或以上者。
(四)當屆名譽會長:(1)捐款二千元或以上者。 (2)對本會有特殊貢獻者。
(五)當屆名譽顧問:熱誠贊助本會推動會務者。

八、(一)永遠會督:曾任三屆或以上會長者為本會永遠會督,得出席各種會議有表決權。 (二)監事:對本會有特殊貢獻之資深書畫界人士可聘請二任監事,得出席各種會議提供卓見有表決權。